2006年1月6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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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信息泄露成公害 国务院启动立法程序
黄秀丽 曹金良

  申先生的机动车保险下月到期,一个月来,他先后接到了200多个“推销保险”的电话,饱受骚扰之苦。其实,生活中,有过申先生类似经历的人不在少数,个人信息泄露正日益严重地妨碍着公众的正常生活。

  一月接200个车险电话
  据申先生介绍,他的车还有一个月车险到期,可保险公司的推销电话简直把他的手机都打爆了。“我们公司保费优惠30%,给你报个价好吗?”“我们公司赠送车辆剐蹭险,能不能谈谈?”一个多月里,他大约接了200多个电话,这还不包括大量的推销保险的短信。
  “你们怎么知道我的手机号?”申先生不堪受扰,反过来问业务员,得到的回答也是五花八门。有的说保险公司有专门的信息科,负责收集车主电话;有的说是车辆经销商提供的;还有的竟然说是从车管所“扒”过来的。“总之,你买了车后,你的手机号就成了公用信息了。”一位业务员表示。

  信息泄露存在“黑色”交易
 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,目前,人们买车、买房、买保险,办理各种会员卡、优惠卡、银行卡,或者去医院看病时,往往会被要求填写真实详尽的个人信息。尽管这些资料并不是向社会公开,但很难保证不被一些受利益驱动的人所利用。
  有知情人告诉记者,他们所掌握的“客户资料”都是要支付一定“费用”的。在许多行业里,都有一些专门收购和买卖个人信息的“生意人”,一条信息费用根据来源渠道、用途不同,价格从几角钱到几元钱不等。这种“黑色”交易,让公众信息泄露防不胜防。

  个人信息保护法立法程序启动
  兰台律师事务所姚晓敏律师表示,个人信息泄露已成一大公害,但目前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一问题。“主要是找不到侵权主体,也就是不知道是在哪个环节泄露出去的。”
  “由于很难找到证据证明是哪个环节泄露了用户的私人信息,因此无法从法律上追究侵权者的责任。可以说,在这个问题上,现有的法律是很无奈的。”
  姚律师说,个人信息作为隐私权的一部分,是公民人格权的一个方面,出卖他人资料和电话都是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违法行为。针对个人信息保护法规的缺失,国务院有关部门启动了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的立法程序,目前正在积极推进中。据悉,在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成立课题组起草的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专家建议稿中,个人的手机号码、家庭住址、医疗档案、职业情况等等,都在保护范围之内。不论是名片店私自留底名片、单位乱扔应聘者的简历,还是医院管理不善导致病人病历泄露等,都属违法,将被追究行政责任、民事责任或是刑事责任。